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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经过两年试点,该项制度不断释放司法红利。
4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官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全面推开改革试点需要重点把握哪些问题?记者通过聆听部署会,捕捉到了一些重要信号。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以及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最高检企业合规问题研究指导工作组各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检察院分管经济犯罪检察、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各省级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在分会场参会。
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案件
及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
建设好第三方机制管委会
做好“后半篇文章”
“因案明规”
力求合规计划务实、精准、管用
强化审查把关
切防“虚假整改”“纸面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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